2月17日,我们突入纵深,打响老街后山的战斗,越南人惊慌混乱,纷纷逃命,我们看到远处公路上逃跑的越南人,他们有挤在车上,有徒步的,扶老携幼的。中间也有逃命的不少军人,跟电影里国民党撤退并不多。当看到这种情况,我急呼炮火拦阻,可电台不灵(也许耳朵聋了),急忙大呼小叫地让通信员小廖跑回去,让他想办法向连里营里报告这个情况,他这小子跑回去后,过了不知多长时间,他终于回来了,转达了上级的命令(不知是师的还是团的命令)就一句话。猜猜?
小廖呼哧带喘地对我说:“放过他们。”
“嗯?”我瞪圆的眼珠子盯着他。
“放过他们!”小廖又大声地重复着命令。
“为啥子?”说实话,我不相信这个命令,这么多的敌人,只要炮火拦阻,战果冲天。
“上面说了,老百姓太多,不能打,放过他们!”……
如果上面让用大炮轰击,必然会打死了很多老百姓,应该是无罪的吧,毕竟在战争期间。但问题是以色列非要把该师的师长(团长)抓出来杀了!无论这件事情过去多少年!这合理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