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来还有这么个“司法解释”,今年5月3号的,我没注意也情有可原,我也就是最近求片区多上了一点,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这个规定。
这个规定有几个值得商榷的地方
1.楼主发了求片帖,有人应求,在此之后所有的帖子不构成对求片者和应求者判断的影响,不应同等处罚。
2.求片者求A,同求者也求A,同求者的危害只在于影响了求片者和应求者判断的影响,只适用“如果无法帮助楼主或者无法提供有用信息的话,请勿随意回复,一律扣5金币,多次违反重扣”,而如果同求者求B,才能说他是真正的不劳而获,利用别人扣过分的求片帖免费求片,这时在扣分的基础上扣1威望才合情合理。
如果做这样的修改,危害程度、主观恶性和惩罚力度才能相符。
By the way,即便按照这个法,对我的处理也应该是扣5分而不是10分,不过这是个小问题,算了。